人 狗 情 未 了

我一到美国纽约,就找到了“美国”这个晨运的好地方。可是美国人却喜欢拉着狗到公园或街上溜达。溜狗可以,但狗主必须自己清理狗屎。狗主们一般也比较自觉,不然会吃罚单。他们都随身带几个朔料袋,一手伸进袋里,把狗屎抓起来,然后将袋反转,包起掉在垃圾桶内。讲究的还用纸为狗抹屁股(讲卫生、爱狗),这情景随处可见(现在已不准在公园里溜狗了,以免狗侵犯老幼)。----对于我,无疑是一新事物,自然也有点感触。
(一)养狗的原因
一、城市人(尤其大都会),族裔庞杂,空间距离小,心灵距离大;加上工作压力,让一些人宁愿把感情投注在行为单纯的动物身上,藉以放松一下自己。毕竟,人类与动物的关系相信已持续上万年了吧!如果动物在人类眼里消失,人类大概会过于寂寞。二、在城市,空巢老人占很大部分,没有儿孙在身边,享受不到儿孙绕膝的欢乐,只好把动物当作感情的寄托。对老人而言,伴侣动物是他们晚年生活最重要的精神支柱。三、养狗的人多了,且品种繁多,颜色各异,体态不一,自然也催生出养狗赚钱的一群(如蒙古的獒犬,每只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身价,它体形大、敏锐、凶猛、善征,能护主,“狗凭人贵,人凭狗贵”。一天,繁华的大街上熙熙攘攘,一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黄色番狗,头戴花帽,颈系铜铃,有声有色,一条长约五、六尺的小皮带系着。后面牵着皮带的,是一个十分抢眼的时髦女郎,她头戴一顶花边草帽,帽边上插着一朵玫瑰花,她五官端正,桃红粉白,上穿一件短袖贴身且半透明的T恤,下着一条红色超短牛仔裤,且蚁公腰,前凸后突,玲珑剔透。脚蹬一双短柄皮靴,一路走来,先声夺人,人们的眼球,无不为之吸引(堵街),且回头率甚高……十多年了,我这个井底蛙在纽约所见之美女,尚无出其右者!五、跟风。有些狗主是跟随潮流(年三十晚煎堆----人有我有)不甘后人,也要享受养狗的乐趣。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,结果出现了令人唏嘘的场面;主人一天工作回来,困倦不堪,加上平时无时间给宠物狗搞清洁卫生,更谈不上给它打扮。下班后,匆匆回家就牵着狗出街溜达(放屎、放尿活动……)。结果,路人骤眼一看,是狗主拖着一块烂布仔后面跟着走。(狗约十磅,白毛,但很污秽,毛乱且变成浅黄色了)唉!算了吧!东施效颦----(弄巧成拙)、沙湾灯笼----何苦(何府)呢?!
(二)养狗的条件
看来养狗的必备条件:一、有爱心。这里人与动物?(尤其宠物)是同等价值观,千万不可侵犯和虐待。否则,法律追究。二、有实践。每天要溜狗1-2次,常搞清洁卫生、定期体检、打预防针、医病……三、有财富。买饲料、防寒物、治病、防疫、美疗或到宠物俱乐部参加各种活动……还有应运而生的“宠物善终服务”(狗主视宠物为家人),对其殡葬事宜慎重其事。如海葬,火葬或土葬,骨灰盒都价值不菲……
(三)养狗的乐趣
狗是人类最忠心的朋友,养狗者都有这样的感受。狗虽然占用了人们很多精力,花费了人们很多金钱,但狗的憨态可掬,忠诚可嘉也为主人们带来了难以言表的乐趣,因而人们乐此不疲。
狗有灵性,忠于主人。人们利用它作伴、看门、牧羊或狩猎,甚至还可帮买东西和做一些家务……
一、作伴消遗。生活孤清,藉以精神寄托,与狗玩耍、行街、作伴、消遣放松。甚至可以与之对话,自言自语,尽诉心中情。还可抱着爱犬会友,交流经验,或上餐馆、茶楼,展示其优越,藉以接受别人的赞美、夸奖,从中得到心理满足。二、带狗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宠物运动会、嘉年华会、选美会等赛事,各显神通。还可带狗到宠物俱乐部玩耍、交友,与异性接触,培养感情,甚至过性生活(配种),乐在其中……三、护主、救主。据报:1、有次主人在山路跌伤,不便走动。义犬不离左右,猛吠求救后跑到山下路边吠,直到有途人经过才帮助脱险。2、一小孩在池塘边玩耍,不慎失足落水,义犬毫不犹豫扑去咬住小孩的衣服拉拖上岸。3、深夜厨房起火,狗到主人房门口猛吠,继而用爪猛抓房门,吵醒主人后灭火才逃过一劫。4、独居老者在家突然中风,跌倒在地。义犬即跳上台面打911电话报警,很快救护车到来,救了一命。(人们推测:它一定是用鼻子按“911”,可能之前它见过有人曾这样救急。)……凡此种种,不胜枚举。四、一位市民陈先生两年前,花了千多元从宠物店买来一只罗威纳犬,经陈先生调教、训练,现会根据陈先生的指令做坐、立、跳脚等动作,还会为主人买速食、倒垃圾。“我一个眼神,它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。”陈先生说。最让陈先生骄傲的是,它经常叼着垃圾袋,将袋子放进垃圾桶里;买速食时它用咀叼着装速食盒的袋子,从附近的速食店把速食叼回来,陈先生一个月与老板结算一次。陈先生说,它改变了他的生活,以前他晚上无聊,会出去喝酒,现在每晚会带它去游泳,跑步,既锻炼身体,生活也充实了。五、跳远比赛,英国最近举行“狗跳远比赛”。狗主把玩具或网球掷进池中,让爱犬跳出极限。狗健儿要跑一个9米的斜坡后才起跳,活力十足,跳姿轻盈、优美。狗只成绩以电子仪器量度。最好的能跳出8米半,与人类的世界纪录9米相差不远。六、吃狗肉。关于狗肉的魅力,已尽人皆知,不用多说。用下面几句话概括表达足矣:“狗肉滚三滚,口水收唔紧;神仙企唔稳,和尚下山揾。”
插1.咖啡室里一位中国老伯在喝咖啡,接着有两个外国人也坐下搭枱。喝着、喝着,他们见对面的是个中国人,忽然有人问:“先生,中国人是吃狗肉的,你是中国人,即是说,你也吃狗肉!”老伯机智地问:“你们大概不知道中国人吃狗肉的原因吧?”两个老外摇头,继续取笑中国人。老伯气定神闲地说:“世上好吃的如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鹅统统都给你们吃掉了,剩下的就只有狗肉了……”几个外国人立即无言,对他另眼相看。(我高呼:“好嘢,姜是老的辣!”)
从这个小插曲中,给我两点体会:一、外国人(尤其美国)一贯的行事风格就是:A.双重标准;B.傲慢。二、以前对自己是中国人没什么感觉,只有在外国人面前或离乡别井,才体验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。一言一行,与祖国息息相关。二、韩国与中国是吃狗肉的兄弟国,彼此同好。
(四)养狗的烦恼
一、狗屎恼人。新年伊临,我早起出门晨运,由于习惯第一眼专注周围环境而忽视地面的狗屎。一脚踩下去,引爆了 “地雷”,心中涌起一阵讨厌和闭翳……但也随即自我安 慰----“以屎为财” !(冇泥拉抓沙)……但想深一层, “以屎为财”这并非“阿Q精神”。从历史上,国情上看来, 的确是有其科学根据:我国自古以“农”立国,农业人口占 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;所有农作物,以前都是靠家肥 (人畜糞尿----有机肥),它们中含有丰富的氮、磷、钾元素(长叶、长茎、长根),这是农作物的主要养份。农作物收获,即变成了变成财富。所以“以屎为财”非“阿Q精神”吧!
他们(狗主〕藉着早晨或傍晚无人看见,便后不清洁就溜之大吉(关人狗事)。这情况的出现,只是寥若晨星,但即便如此,也反映出他们品德的低劣,跟不上时代步伐 (树大有枯枝)。若被警察逮着,会开罚单,罚款最高可达 100美元。二、狗吠扰人。傍晚狗吠,使人难以入睡;深夜或早晨狗吠,扰人清梦,这都令人非常恼火的。有人亦曾因此与邻居对簿公堂,朋友变敌人;有时狗会呲牙咧齿,直逼小孩,使孩童胆颤心惊,丧魂失魄。若小孩害怕一走,它就一口咬下去,给孩童留下永久的心理阴影……三、狗瘦人羞、狗胖人囚。按《幼物权益法》,狗瘦可以直接告你“虐狗”;狗胖(富贵狗),也可告你疏忽照顾。也要到兽医诊所按一定的标准量度,超标或低标都要罚;先带去交由专门机构给予增肥或减肥,达标后交回狗主,一切费用由狗主睇数,总之要悉心照料;瘦要加料;肥要结构合理或运动减肥。定期检查,如无改善,按《动物权益法》犯疏忽照顾或虐畜罪,判罚款,最高可“判监”。四、反客为主。狗有两面性,有爱也有恨。曾目睹一朋友家的狗,它想出街遛跶,于是叼着狗绳跑到主人身边,一下一下碰撞主人的大腿,表达它的意图。主人会意后马上拉它出街。可它一出街便越走越快,拉着主人跟着走。主人渐渐跟不上狗的速度,又怕脱缰失控,于是出现一幕----人狗拔河“比赛”;狗重心向前,脚向后直蹬,人身体后仰,屈膝前蹬,双手伸直拉绳,被狗拖着向前踉踉跄跄奔走,结果失控,摔倒在地上,跌断大腿骨,入院留医……唉!五、人不如狗。一天狗主溜狗,狗忽然挣脱狗绳,冲向一小孩,并咬伤他小腿,小孩家长告狗主。法官问狗主:“你狗咬人,你为什么不给它戴口罩上街?”答:“我不知道它会咬人,因它从来未咬过人。”法官查阅档案,无案底。后裁定:因狗第一次咬人,不须负刑责,以后出门要戴口罩。----真是“人不如狗”!六、狗咬伤人。据报:菲律宾一名醉汉访友后搭的士返家途中,突感尿急,下车后走到街角草丛旁就地解决,一只流浪狗正在啃骨头,受到干扰,一跃而起,利齿正咬中醉汉的私处。经医生手术和注射了狂犬病及破伤风疫苗后,医生说,他的“命根”虽无大碍,可以保留;但他的性生活恐怕受到影响。七、据报:四年前,法国一女郎被她的爱犬咬伤脸部,要到医院整容。爱犬从来没有咬过任何人,但狗已被警方人道毁灭,这让她非常悲伤。再加上她对移植的脸一直无法接受,为此,终日郁郁寡欢。八、据报:俗话说,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,但这个朋友未必可靠。08年英国一名78岁老汉带着洛威拿犬散步回家,将到家门,突然滑倒。狗先舔主人,后来突发狂,当街当作“布偶”狂噬10分钟。即便邻人及路人用棒球棍追打,它仍咬主人的手、脚、面、脖子,把他的头多次使劲摔在地上,血流汩汩,奄奄一息……很快,警察到来,用警车撞开狗,然后开枪把它射杀。最后老汉在医院返魂无术,一命鸣呼!九、最近据报:珠海市于09年前三季度动物咬伤人的案例有七千宗,其中因狗咬人的占六成。十、传染狂犬病。全球患“狂犬病”而死亡的人数之最----中国、印度不分伯仲。
……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----世事无绝对。君以为然否?
(选自第41、42、43期《霞路侨讯》 赵海扒 2011/5 ,网上图片 )
(一)养狗的原因
一、城市人(尤其大都会),族裔庞杂,空间距离小,心灵距离大;加上工作压力,让一些人宁愿把感情投注在行为单纯的动物身上,藉以放松一下自己。毕竟,人类与动物的关系相信已持续上万年了吧!如果动物在人类眼里消失,人类大概会过于寂寞。二、在城市,空巢老人占很大部分,没有儿孙在身边,享受不到儿孙绕膝的欢乐,只好把动物当作感情的寄托。对老人而言,伴侣动物是他们晚年生活最重要的精神支柱。三、养狗的人多了,且品种繁多,颜色各异,体态不一,自然也催生出养狗赚钱的一群(如蒙古的獒犬,每只几万甚至十几万的身价,它体形大、敏锐、凶猛、善征,能护主,“狗凭人贵,人凭狗贵”。一天,繁华的大街上熙熙攘攘,一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黄色番狗,头戴花帽,颈系铜铃,有声有色,一条长约五、六尺的小皮带系着。后面牵着皮带的,是一个十分抢眼的时髦女郎,她头戴一顶花边草帽,帽边上插着一朵玫瑰花,她五官端正,桃红粉白,上穿一件短袖贴身且半透明的T恤,下着一条红色超短牛仔裤,且蚁公腰,前凸后突,玲珑剔透。脚蹬一双短柄皮靴,一路走来,先声夺人,人们的眼球,无不为之吸引(堵街),且回头率甚高……十多年了,我这个井底蛙在纽约所见之美女,尚无出其右者!五、跟风。有些狗主是跟随潮流(年三十晚煎堆----人有我有)不甘后人,也要享受养狗的乐趣。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,结果出现了令人唏嘘的场面;主人一天工作回来,困倦不堪,加上平时无时间给宠物狗搞清洁卫生,更谈不上给它打扮。下班后,匆匆回家就牵着狗出街溜达(放屎、放尿活动……)。结果,路人骤眼一看,是狗主拖着一块烂布仔后面跟着走。(狗约十磅,白毛,但很污秽,毛乱且变成浅黄色了)唉!算了吧!东施效颦----(弄巧成拙)、沙湾灯笼----何苦(何府)呢?!
(二)养狗的条件
看来养狗的必备条件:一、有爱心。这里人与动物?(尤其宠物)是同等价值观,千万不可侵犯和虐待。否则,法律追究。二、有实践。每天要溜狗1-2次,常搞清洁卫生、定期体检、打预防针、医病……三、有财富。买饲料、防寒物、治病、防疫、美疗或到宠物俱乐部参加各种活动……还有应运而生的“宠物善终服务”(狗主视宠物为家人),对其殡葬事宜慎重其事。如海葬,火葬或土葬,骨灰盒都价值不菲……
(三)养狗的乐趣
狗是人类最忠心的朋友,养狗者都有这样的感受。狗虽然占用了人们很多精力,花费了人们很多金钱,但狗的憨态可掬,忠诚可嘉也为主人们带来了难以言表的乐趣,因而人们乐此不疲。
狗有灵性,忠于主人。人们利用它作伴、看门、牧羊或狩猎,甚至还可帮买东西和做一些家务……
一、作伴消遗。生活孤清,藉以精神寄托,与狗玩耍、行街、作伴、消遣放松。甚至可以与之对话,自言自语,尽诉心中情。还可抱着爱犬会友,交流经验,或上餐馆、茶楼,展示其优越,藉以接受别人的赞美、夸奖,从中得到心理满足。二、带狗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宠物运动会、嘉年华会、选美会等赛事,各显神通。还可带狗到宠物俱乐部玩耍、交友,与异性接触,培养感情,甚至过性生活(配种),乐在其中……三、护主、救主。据报:1、有次主人在山路跌伤,不便走动。义犬不离左右,猛吠求救后跑到山下路边吠,直到有途人经过才帮助脱险。2、一小孩在池塘边玩耍,不慎失足落水,义犬毫不犹豫扑去咬住小孩的衣服拉拖上岸。3、深夜厨房起火,狗到主人房门口猛吠,继而用爪猛抓房门,吵醒主人后灭火才逃过一劫。4、独居老者在家突然中风,跌倒在地。义犬即跳上台面打911电话报警,很快救护车到来,救了一命。(人们推测:它一定是用鼻子按“911”,可能之前它见过有人曾这样救急。)……凡此种种,不胜枚举。四、一位市民陈先生两年前,花了千多元从宠物店买来一只罗威纳犬,经陈先生调教、训练,现会根据陈先生的指令做坐、立、跳脚等动作,还会为主人买速食、倒垃圾。“我一个眼神,它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。”陈先生说。最让陈先生骄傲的是,它经常叼着垃圾袋,将袋子放进垃圾桶里;买速食时它用咀叼着装速食盒的袋子,从附近的速食店把速食叼回来,陈先生一个月与老板结算一次。陈先生说,它改变了他的生活,以前他晚上无聊,会出去喝酒,现在每晚会带它去游泳,跑步,既锻炼身体,生活也充实了。五、跳远比赛,英国最近举行“狗跳远比赛”。狗主把玩具或网球掷进池中,让爱犬跳出极限。狗健儿要跑一个9米的斜坡后才起跳,活力十足,跳姿轻盈、优美。狗只成绩以电子仪器量度。最好的能跳出8米半,与人类的世界纪录9米相差不远。六、吃狗肉。关于狗肉的魅力,已尽人皆知,不用多说。用下面几句话概括表达足矣:“狗肉滚三滚,口水收唔紧;神仙企唔稳,和尚下山揾。”
插1.咖啡室里一位中国老伯在喝咖啡,接着有两个外国人也坐下搭枱。喝着、喝着,他们见对面的是个中国人,忽然有人问:“先生,中国人是吃狗肉的,你是中国人,即是说,你也吃狗肉!”老伯机智地问:“你们大概不知道中国人吃狗肉的原因吧?”两个老外摇头,继续取笑中国人。老伯气定神闲地说:“世上好吃的如猪、牛、羊、鸡、鸭、鹅统统都给你们吃掉了,剩下的就只有狗肉了……”几个外国人立即无言,对他另眼相看。(我高呼:“好嘢,姜是老的辣!”)
从这个小插曲中,给我两点体会:一、外国人(尤其美国)一贯的行事风格就是:A.双重标准;B.傲慢。二、以前对自己是中国人没什么感觉,只有在外国人面前或离乡别井,才体验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。一言一行,与祖国息息相关。二、韩国与中国是吃狗肉的兄弟国,彼此同好。
(四)养狗的烦恼
一、狗屎恼人。新年伊临,我早起出门晨运,由于习惯第一眼专注周围环境而忽视地面的狗屎。一脚踩下去,引爆了 “地雷”,心中涌起一阵讨厌和闭翳……但也随即自我安 慰----“以屎为财” !(冇泥拉抓沙)……但想深一层, “以屎为财”这并非“阿Q精神”。从历史上,国情上看来, 的确是有其科学根据:我国自古以“农”立国,农业人口占 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以上;所有农作物,以前都是靠家肥 (人畜糞尿----有机肥),它们中含有丰富的氮、磷、钾元素(长叶、长茎、长根),这是农作物的主要养份。农作物收获,即变成了变成财富。所以“以屎为财”非“阿Q精神”吧!
他们(狗主〕藉着早晨或傍晚无人看见,便后不清洁就溜之大吉(关人狗事)。这情况的出现,只是寥若晨星,但即便如此,也反映出他们品德的低劣,跟不上时代步伐 (树大有枯枝)。若被警察逮着,会开罚单,罚款最高可达 100美元。二、狗吠扰人。傍晚狗吠,使人难以入睡;深夜或早晨狗吠,扰人清梦,这都令人非常恼火的。有人亦曾因此与邻居对簿公堂,朋友变敌人;有时狗会呲牙咧齿,直逼小孩,使孩童胆颤心惊,丧魂失魄。若小孩害怕一走,它就一口咬下去,给孩童留下永久的心理阴影……三、狗瘦人羞、狗胖人囚。按《幼物权益法》,狗瘦可以直接告你“虐狗”;狗胖(富贵狗),也可告你疏忽照顾。也要到兽医诊所按一定的标准量度,超标或低标都要罚;先带去交由专门机构给予增肥或减肥,达标后交回狗主,一切费用由狗主睇数,总之要悉心照料;瘦要加料;肥要结构合理或运动减肥。定期检查,如无改善,按《动物权益法》犯疏忽照顾或虐畜罪,判罚款,最高可“判监”。四、反客为主。狗有两面性,有爱也有恨。曾目睹一朋友家的狗,它想出街遛跶,于是叼着狗绳跑到主人身边,一下一下碰撞主人的大腿,表达它的意图。主人会意后马上拉它出街。可它一出街便越走越快,拉着主人跟着走。主人渐渐跟不上狗的速度,又怕脱缰失控,于是出现一幕----人狗拔河“比赛”;狗重心向前,脚向后直蹬,人身体后仰,屈膝前蹬,双手伸直拉绳,被狗拖着向前踉踉跄跄奔走,结果失控,摔倒在地上,跌断大腿骨,入院留医……唉!五、人不如狗。一天狗主溜狗,狗忽然挣脱狗绳,冲向一小孩,并咬伤他小腿,小孩家长告狗主。法官问狗主:“你狗咬人,你为什么不给它戴口罩上街?”答:“我不知道它会咬人,因它从来未咬过人。”法官查阅档案,无案底。后裁定:因狗第一次咬人,不须负刑责,以后出门要戴口罩。----真是“人不如狗”!六、狗咬伤人。据报:菲律宾一名醉汉访友后搭的士返家途中,突感尿急,下车后走到街角草丛旁就地解决,一只流浪狗正在啃骨头,受到干扰,一跃而起,利齿正咬中醉汉的私处。经医生手术和注射了狂犬病及破伤风疫苗后,医生说,他的“命根”虽无大碍,可以保留;但他的性生活恐怕受到影响。七、据报:四年前,法国一女郎被她的爱犬咬伤脸部,要到医院整容。爱犬从来没有咬过任何人,但狗已被警方人道毁灭,这让她非常悲伤。再加上她对移植的脸一直无法接受,为此,终日郁郁寡欢。八、据报:俗话说,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,但这个朋友未必可靠。08年英国一名78岁老汉带着洛威拿犬散步回家,将到家门,突然滑倒。狗先舔主人,后来突发狂,当街当作“布偶”狂噬10分钟。即便邻人及路人用棒球棍追打,它仍咬主人的手、脚、面、脖子,把他的头多次使劲摔在地上,血流汩汩,奄奄一息……很快,警察到来,用警车撞开狗,然后开枪把它射杀。最后老汉在医院返魂无术,一命鸣呼!九、最近据报:珠海市于09年前三季度动物咬伤人的案例有七千宗,其中因狗咬人的占六成。十、传染狂犬病。全球患“狂犬病”而死亡的人数之最----中国、印度不分伯仲。
……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----世事无绝对。君以为然否?
(选自第41、42、43期《霞路侨讯》 赵海扒 2011/5 ,网上图片 )